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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县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07530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阙作强所作的《平昌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规划,重抓利用。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要科学评价我县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现状,制定并完善水利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抓好项目的储备、申报、争取及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水利项目的带动作用;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要加大小(一)、(二)型水库和山坪塘的病险整治力度,力争在2—3年内完成病险塘库整治任务,使现有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永续利用。

 

二、强化基础,大抓投入。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人、财、物上予以重点倾斜,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兴修,消灭旱片死角;理“肠子”,搞好渠系配套;加“埂子”,增加溶水量;牵“管子”,推广新型提灌站;挖“池子”,因地制宜建设微水池。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夯实基础。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发改委、国土、财政、扶贫开发、水利等部门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效益。

 

三、创新机制,强抓管理。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要彻底转变观念,以创新机制入手,优化水资源配置,明晰产权,培育业主,探索建立农民用水协会组织,鼓励农民参与兴建、病险塘库整治和渠系工程建设及灌溉用水管理,增强农民民主管理意识。要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纳民间资金,积极鼓励业主大户、农村能人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健康发展,永续利用。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人民政府及其水利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要创新治水理念,全面实施“治水兴县”战略,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水利建设;要宣传贯彻落实《水法》和《水土保持法》,自觉纠正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充实乡镇水利管理人员,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层层落实水利建设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把水利建设纳入乡镇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真正把水利建设作为“十大惠民行动”中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6-27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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