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总工会会同县人大法工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3月15日至4月15日,采取询问单位职工,查看职工花名册,员工劳动合同和保险台帐等方式,对全县17家国有企业、4家集体企业、46家私营股份制企业、53家个体工商户,4家民办企业,23家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劳动者7131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4673人,合同签约率66%,参加社会保险的4462人,参保率62%,下达整改意见书23份,有2100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发放劳动合同资料4600份,通过检查,有力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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