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罗保福为平昌县公安局局长;
蒋 利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蒲 云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明聪为平昌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
周才德为平昌县人事局局长;
万星明为平昌县农业局局长;
魏 阳为平昌县教育局局长;
何景明为平昌县民政局局长;
邱华平为平昌县财政局局长;
周 旦为平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传荣为平昌县卫生局局长;
何煜之为平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 明为平昌县审计局局长;
周 俊为平昌县统计局局长;
李保国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
何修德为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苟国聪为平昌县交通局局长;
张 杰为平昌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鹏飞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杜志敬为平昌县水利局局长;
吴彩堂为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梁兴远为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春辉为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述成为平昌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特此通知
2007年3月12日
主题词:职务 任命 通知
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本会组成人员。
发:各镇、乡人大主席团,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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