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平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章中心 >> 选举任免 >> 正文
关于赵正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200788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正旭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0788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8-23 16:04:12
Copyright(C) 2004-2006 PCRD.GOV.CN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平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827-62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