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光荣
各位代表:
截止2008年2月26日上午10点钟,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4件。其中,交通建设6件,财政经济4件,社会事业7件,行政管理3件,环境资源保护1件,社会保障1件,安全管理1件,场镇基础建设1件。这些议案从平昌实际出发,围绕落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内容提出了重要的建议和意见,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分别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查,并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主席团会议通过,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建议将潘传荣、赵继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和修建平昌文体会展中心的议案》列入大会议案,其余23件议案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是:
(一)交通建设 6 件:
1、吴学文、晏德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添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平(昌)镇(龙)路养护的议案》
2、孙文、王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平(昌)泻(巴)公路纳入农村通达通畅工程项目予以硬化的议案》
3、王金、赵小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邱家人民无力承接邱(家)泥(龙)路基础工程建设的议案》
4、刘传斌、苏毅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平(昌)营(山)路,打通出境近捷道,建设红色旅游线的议案》
5、杨茂林、刘传斌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好西(兴)回(龙)路,振兴皇山茶场的议案》
6、邓仕军、陈林书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撤销三房湾西兴、响滩片收费站的议案》
(二)财政经济4件:
1、马全成、张克中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政府偿债进度,重塑政府诚信形象的议案》
2、魏志坚、王华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农业普查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3、苟晓蓉、邓仕军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全县乡镇偿债资金分配办法的议案》
4、冯光勇、陈广昌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村级公业务经费的议案》
(三)社会事业6件
1、沈逢菊、李永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平昌数字电视的议案》
2、牟雄、孙文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江口镇社区卫生发展步伐的议案》
3、牟雄、蒋道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扩建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的议案》
4、唐均、吴云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县文化艺术中心的议案》
5、李丽琼、杜斌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待遇的议案》
6、张天熙、胥英豪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议案》
(四)行政管理3件
1、李宁、杨波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乡镇推行科学的类区考评机制的议案》
2、沈治民、王强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议案》
3、秦万源、曾韦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革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成立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议案》
(五)环境资源保护1件
肖光银、周才德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坚决制止白衣河道砂石开采,切实加大白衣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的议案》
(六)社会保障1件
杨希庭、刘祥平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切实解决农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的议案》
(七)安全管理1件
李平、王宗智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的议案》
(八)场镇基础建设1件
蒲真林、杜中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土垭场镇亟待硬化,建议政府全额拨款的议案》
同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加上议案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23件,共87件。按照有关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办法,将于会后分别交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组织研究办理,从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督办。如果代表对办理单位答复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