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平昌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告张斌诉被告平昌县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平昌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唐国霞房地产抵押行政登记一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份县人大代表视察庭审活动。平昌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及部份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和同志参加了旁听。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就案件旁听情况进行了座谈,普遍认为庭前准备充分,仪态仪表庄重,程序规范,庭审重点突出,认证到位,判决公正,体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理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代表们对法院庭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松民说:此次活动是成功的,庭审质量和案件判决效果很好,整个庭审中,法庭严肃庄重,严格遵守了诉讼法和有关程序的规定,始终抓住案件中心和争论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审判长掌握主动权,具有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合议庭组成人员间相互配合,对案件实体判决恰当准确。张主任指出,在这次庭审活动中,某些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足,希望法院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和案件质量,切实树立公正形象。
人大代表颜宗良说:此次庭审活动充分展示了县法院“业务精,形象正”。法官不偏不移平等对待当事人,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合议庭人员具有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庭审程序。他建议:一是要严格法庭秩序,对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以体现审判的权威性。二是要尽力改善审判庭条件,营造良好的审判、旁听环境。三是更多地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坚持公开审判的制度,对典型和有影响的案件邀请各界人士特别是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让社会了解法院审判过程,让社会看到法院审判的公开和公正,用案例教育和引导群众懂法、守法,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