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苟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经2019年6月21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任命:
苟耀华同志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柯智育同志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冯建明同志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苟耀华同志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