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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苟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1   发稿人: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苟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2019年6月21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任命:

苟耀华同志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柯智育同志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冯建明同志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苟耀华同志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