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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昀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发稿人: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昀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2019109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任命:

何昀霖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元、秦道才、李阳春、彭  银、沈  迅、李华蓉、苟  姗、杜  桦、廖赞明、刘玉川、龚仲学、张素蓉、李元凯、邓继林、杨红琼、李松柏、苟登波、王安法、王海军、彭  帅、程文锡、郑  涛、文玉琼、杜北蓉、邓少勇、董莉群、潘相臣、王仕聪、向春茂、廖瀚江、陈  卓、张  涛、张慧琼、刘宝珍、杨  斌、李洪波、陈  斌、陈  波、谢其君、陈华英、池云峰、苏  军、李桂芳、何  波、张  怀、李  浩、万玖东、黄  蓝、刘天怀、李  凤、程智林、陈爱华、张  良、文开成、周丽琼、李  旭、李劲松、张述红、谢光进、张国志、向贤德、向  军、罗  彬、董美玲、罗建锋、王跃华、王  君、李天东、黄  锐、陈贤英、李鸿富、袁和均、王春兰、邓茂森、苟元文、李  东、邓清明、王力平、刘  昶、温德志、孙治怀、李传秋、李传海、刘申富、潘学玖、鲁尚东、黄大梁、杨  德、王春德、唐明琼、罗正泰、孙贵华、冯述华、周洪娟、王心会、毛明蓉、阳  莉、周园奉、刘  谨、朱兆碧、王德湘、周虹全、刘伯川、侯  燕、何  鹏、丁怀彦、陈英珍、陈明珍、肖岚芳、冯玲玲等一百一十人为平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陈永琼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