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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医疗秩序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0-10-1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良双所作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5月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和2016年3月原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精神,从深化认识、规范秩序、安全预防、纠纷调处、信息灵通等关键环节抓起,全县医疗秩序明显好转。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医德教育,注重行风建设

  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不断完善医德医风制度建设,要做到认识上明确、思想上重视、行为上遵守;做到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廉洁行医,勤政为民,聚焦群众关注的行风热点问题,消除制度、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管理,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维护正常的行医秩序。

  二、提高医技水平,注重服务质量

   按照《通告》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医技人员的医疗水平,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主治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降低医患矛盾,保障医疗安全,满足老百姓不同层级就医需求。 

  三、坚持部门联动,构建良医秩序

落实好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积极开展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虚假药品广告,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建立由专家、律师、公众代表参与的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介机构;制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程序和具体办法。依法从严打击医疗闹事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氛围

   要充分利用“5.12”护士节、“8.19医师节”进行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表彰名院长、名医生、名护士,提升医护人员的知晓度,营造尊医重卫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