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20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赵贤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平昌县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