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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平昌县202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1年10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1-10-2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张光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平昌县202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前8个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但受疫情及全县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投资后劲不足、产业支撑不力、财税收入不高、风险防控压力巨大等矛盾问题,整体经济运行面临的内外部压力依然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拿出具体办法,深挖项目建设潜力,形成新增工程量;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强纵向争取和横向对接协调,确保更多项目和政策挤进国省“盘子”;要及时谋划包装项目,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谋划包装一批好项目、大项目。

    二、以产业为带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全力抓好三次产业培育,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竞争力,力争三次产业全面提升。坚持“强配套、延链条”“一企一策”做强“1+1”工业。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支持本地企业拓展外部市场,扩大外部市场占有率。要持续发展新兴服务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以招商为引领,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全力抓好招商引资,按照主导产业定位,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坚持全员全域招商和产业配套,力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在平昌落地生根。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推动“一次办” “马上办”走深走实,为开放合作打好基础。

    同时,要全力抓好底线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县人民政府要增添措施、落实政策,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落实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