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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5日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2-02-25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廷发所作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遵循“谋大事、议大事、促大事”工作定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政治担当,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高标准打造“四个机关”,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新胜利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