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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仕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发稿人:   阅读:次   字体:[] [] []

县监察委员会:

202221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仕川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  爽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  虎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军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苟耀华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泫力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柯智育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明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