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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发主持召开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4-27   发稿人:平昌人大祝景新   阅读:次   字体:[] [] []

     4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廷发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东、何修德、叶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智明,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庄,县政协副主席冉红玲,县人民法院院长罗纪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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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暨“八五”普法编制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罗纪才、席春英的任职议案。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救助的需求。要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千方百计保障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及时、足额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要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细化医保工作基础台账,动态掌握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医疗救助等信息,及时更新医疗救助对象名单,确保应保尽保;不断增强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要持续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发展;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实时普法力度,拓展社会普法广度,提升智慧普法精度。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县人大常委会、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职责,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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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有针对性地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统筹协调做好消防专业力量的配置,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执法合力。要切实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消防站布局规划,加强镇(街道)专职消防站的建设,加强专业消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对消防审验人员和网格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相关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立即整治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防隐患,确保应治则治、万无一失。

    最后,张廷发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规范会场布置。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会议。会议举行过程应当严肃规范,会场布置、物件摆放、着装惯例、会场举止等都要有所规范和特有的工作要求。二是要严格会议纪律。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履职活动。三是要积极审议、履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紧围绕县委确立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和目标任务,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视察调研、审议发言、表决决定、建议办理等工作中,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行使职权,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四是要认真交办、督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立足自身岗位,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完成各项交办、督办的议案和建议,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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