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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监督什么?

发布日期:2017-07-11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概括起来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 

    工作监督就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正确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等进行监督。

     工作监督的内容: 一是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  二是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工作监督的形式主要是执法检查。其次还有询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

法律监督的内容 一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三是法律监督包含了立法、执法、守法的全过程,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人大常委会全部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

 法律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