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谢友先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副主任李玲玲、池春林、魏心军出席会议,县人大法制委、财经委负责人,各专职委员,机关各委室中心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同意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收回平台公司融资违规出具相关文件的请示》、《关于对〈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请示〉进行备案的报告》和《关于对〈平昌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登记遗留问题处置有关事项〉进行备案的报告》,听取了听取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讨论决定了第6次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安排部署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