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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建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经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建东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关小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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