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冬梅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邓 容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何姝沁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旭东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新平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