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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3-0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2019年3月7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余良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紧扣发展主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攻坚、务实苦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2019年工作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平昌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确立的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民生改善、经济增长四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奋力推动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建设取得新成效。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负重拼搏、锐意进取,努力在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实现脱贫奔康和乡村振兴的宏伟征程中再建新功、再创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