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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3-0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2019年3月7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友先所作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力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在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中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奋力奔跑,全力冲刺,为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加快建设丘区经济强县立新功、再创辉煌,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