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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3-0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2019年3月7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利军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