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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关于批准平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5-08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平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的决议

 

20193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智明关于《平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汇报,大会对整合方案编制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整合资金范围符合要求、整合项目符合年度规划、整合资金安排科学合理,会议决定批准此《方案》。


(此页无正文)。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