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春率队来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板庙镇大石村、白衣古镇、检察院、汉王庙社区等地详细了解了研学旅游、家风家训馆文化建设、“市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及阵地建设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程中,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切实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加强权益保障教育管理,妇女儿童的政治学习、工作学习、人身等方面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加大对妇女儿童身心保护的力度,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行为的预防和打击,更好地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及省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利军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