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经2020年9月28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 享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洪春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