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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0-10-1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良双所作的《关于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的强大攻势,取得了“破网打伞”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上升。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专项斗争力度,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督促责任落实,持续增强斗争精神,紧盯重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更强的毅力、耐力和定力,全力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要进一步强化线索核查。要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与挖掘深度,充分发挥好两级线索核查中心的作用,既要对行业部门纵向深挖,确保线索来源不断,更要横向拓展,深入发动并奖励群众举报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搜集的线索要综合研判,落实专班进行核查,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人。

    三、要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要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案双核”工作要求,勇于刀口向内,凡是线索中涉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官伞”“警伞”一起查,绝不姑息,一查到底。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工作,综合整治“黄赌毒”社会治安乱点、非法营运、工程建设、金融领域行业乱象以及新兴网络领域犯罪,严厉打击基层治理、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要始终坚持文明公正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量刑适当等法治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实现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相统一,确保每起案件证据实、诉得准、判得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五、要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要全面总结前两年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制度、机制层面认真研究,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