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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定

(2020年 9月28 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 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0-10-1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赵贤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崔中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19年财政决算及2020年1至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平昌县2019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