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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9-10-11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5月30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政府三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南贵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司法局局长李保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五五”普法规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阙作强所作的关于“网吧”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夏茂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的意见。
 
     通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平昌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关于全县“网吧”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的意见》,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①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要深刻认识“五五”普法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要创新多种普法形式,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及其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加快“法治平昌”建设步伐。②关于“黑网吧”整治:县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副县长分管网络文化管理工作;要按照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要求,建立健全文化稽查执法大队;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校园和图书馆建立公益性的“绿色网吧”和其他健康的娱乐场所。文体、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强化管理;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坚决遏制执法中的弄虚作假、相互勾结、说人情风。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县人民政府及水利部门要立足县情,科学制订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规划;要在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分步骤实施小(一)、(二)型水库和山坪塘的病害整治;要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用水协会组织,确保农民“用得起水,用得上水”。④关于加快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的意见:意见规定了人大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和活动,建立完善了代表联系制度、监督激励机制,并明确了代表执行职务的服务保障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南贵,副主任蒲秀琼、张松明、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及委员共计22人出席了会议。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蒲星、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应邀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阙作强、县法院院长彭俊、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平,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政府办、县府法制办、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委、公安局、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环保局、国土局、粮食局、司法局、教育局、广播局、工商局、文体局、扶贫开发办、以工代赈办、农办、一中、二中、实验小学、二小、电信局、网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和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