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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09-10-11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4月23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南贵主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副主任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出席,委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主要建议议程:1、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汇报;2、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情况汇报;3、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整治网吧市场的情况汇报;4、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同时决定:1、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信访办公室;2、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3、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会议要求: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上述汇报材料须提前20天送县人大常委会。(张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