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日在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平昌县审计局局长 李 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0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我县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切实加强对涉及民生的资金和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以及长期处于“监督空白”的单位的审计,注重揭露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和执行预算情况,县地税局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对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专项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本级政府负债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完成了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006年,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积极落实增收节支措施,在当年政策性增支较大的情况下,全县财政运行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县级财政总收入80822万元,是预算52082万元的155.18%。其中:县本级收入实现5857万元,是预算5850万元的100.12%。实现总支出808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8108万元,上解支出160万元,国债转贷支出100万元,基金支出2480万元。上年一般预算结余114万元,上年基金超支9万元,累计一般预算结余75万元,基金结余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上级财政对我县财力补助保持高速增长。2006年上级财政对全县补助资金72372万元,比上年增加23550万元,上级财力补助占全县可用财力的89.52%。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县财政用于农业事业支出75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59万元,教育支出1569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92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97%、112.46%、37.67%、54.40%,促进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乡镇财政困难。2006年县级财政向乡镇财政安排预算资金4107万元,安排化债资金2500万元。
一、县财政具体组织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县财政局以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强预算管理,继续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认真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金财”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预算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9049.72万元。2006年县级财政借占用投资、行政政法、教科文、乡镇政权建设、农发、农业、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总预算调用7281.73万元,借用优质小麦基地项目办专项资金580万元,水电局专项资金350万元,县自来水公司国债资金180万元,林业局专项资金220万元用于财政资金调度;县财政将投资专项资金386.49万元和农业专项资金51.5万元借给有关部门。其中:垫付自来水公司国债转贷本息11.49万元,城管局55万元,发改委20万元,建设局200万元,水利局100万元,兰草中仁村5万元、农机局15万元、农业局6.5万元、驷马财政所10万元、畜牧局15万元。
(二)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用款单位1659.21万元。县财政2006年差拨镇龙中学、农业局、国税局等7个单位预算款131.2万元;将专项资金拨付专业股室未拨付到预算单位,其中教科文卫专项资金498.03万元,投资专项资金868.39万元,经建专项资金147万元;滞留上级拨入县红十字医院医疗设备补助专项资金10万元,上级拨入解决已退休省部级以上劳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59万元。
(三)超预算拨款471.79万元。县财政2006年超预算拨星光管委会、成人教育中心、畜牧局、建设局、防疫站、土垭小学等单位预算款471.79万元列暂付款。
(四)国有资产收益未入库43.59万元。(1)2006年度我县国有资产出售收入276.08万元,支出及入库253.32万元,结余22.76万元未入库。(2)2006年度县财政将国有资产出售收入直接拨付相关单位20.83万元未入库。
(五)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1843.04万元,未入库245.37万元。2006年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收入2356.75万元,入金库268.34万元,直接拨西城新区土地出让金1740.34万元,拨人大52.7万元,拨国土局土地出让金业务费50万元,本年收支余额245.37万元。
上述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财政局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县地税局组织2006年度县级地方税收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地税局2006年积极加强税收征管,针对薄弱环节完善了内控制度,强化了对各项税收票据的监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21.05万元。一是县地税局机关2006年度无文件依据发放津补贴及奖金16.47万元。二是县地税局机关2006年度在应发项目中超发奖金4.58万元。县审计局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漏提漏缴个人所得税7.19万元。县地税局机关2006年度漏提漏缴个人所得税7.19万元。县审计局已责成自行解缴入库,同时对全系统个人所得税进行清算。
三、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共审计6个县级部门,县财政年初下达6个部门预算指标2059.31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指标1070.30万元,其中:县文体局158.69万元,县计生委970.44万元,县人事局131.65万元,县环保局223.54万元,县公安局1523.87万元,县教育局121.42万元,全年共下达上述单位预算指标3129.6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和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县级各部门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各项财政法律法规,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违纪违规问题有所减少,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96.49万元。县文体局2006年至2007年3月在国债资金“红色旅游”基本建设专帐中借款给县发展计划委员会20万元,将市文体局拨入的体育扶贫款4万元调入单位经常性结余科目;县计生委机关2006年底将手术免费和独生子女费摆入结余科目54.91万元,而年底机关无资金;江口镇计生办、镇龙镇计生办、板庙乡计生办、龙岗乡计生办等单位2006年度账面结余节育手术免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专项资金17.58万元,而年底这些计生办均无资金。
(二)截留转移财政预算收入119.31万元。县公安局2006年度将“户口薄、暂住证、迁移证工本费”等财政预算收入31.8万元转移到白衣派出所基建帐内,未缴入金库;县计生委机关将上年结转的财政预算收入“预收社会抚养费”6.53万元摆入“暂存款”未予入库;江口镇计生办、镇龙镇计生办、龙岗乡计生办、板庙乡计生办等单位未将收取的财政预算收入社会抚养费80.98万元缴入金库。
(三)未缴存财政专户310.64万元。县教育局将收取的各学校学杂费列其他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223.47万元;县公安局2006年将城西派出所门面款、原110房屋拆迁补偿款等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87.17万元。
(四)乱收费18.54万元。县公安局自立项目收取县烟草公司驷马中学江口醇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助办案费、常表费、资料费、射击培训费等18.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