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平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县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推动平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1、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以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工作。
2、筹备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统筹安排,分工负责,积极筹备并成功召开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3、依法决定县域经济社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建设、支柱产业、环境保护等情况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4、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遵照《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干部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加强人大任命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的监督。
5、积极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围绕项目工作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业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实施开展调研和视察,做好联系重点工程、挂联乡镇、扶贫帮困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6、密切关注民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民行动”落实情况,关于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建设、生猪发展、狂犬病防治等情况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城市功能配套建设情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7、强化法律监督。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检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8、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人大制度建设与实践、工业经济发展、财源建设、第四期世行贷款使用与管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为常委会依法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9、强化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常委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10、加强跟踪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联系,严格考核,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1、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联系和走访代表,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
12、组织开展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代表围绕1—2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
13、加强代表建议办理。认真做好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对重要建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理成效。
14、强化对代表的服务。组织代表认真学习《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继续坚持向代表赠送常委会《公报》和《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制度,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制定《县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考核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提高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落实制度,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15、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遵照《平昌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6、加强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讲座,加强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实施力度,确保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落到实处。
17、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宣传队伍建设,拓宽人大宣传渠道,着重宣传人大代表参政履职的先进事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典型经验。
18、加强乡镇人大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和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常委会制度;组织乡镇人大副主席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依法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代会;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9、坚持学习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学习制度,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加强审议前学法制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0、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交流,优化干部结构。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人民服务和为人大代表服务的意识。
21、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参加有关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