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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赵正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2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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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经2007年8月8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正旭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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