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副主任李天寅带领水利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到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视察了“水污染防治”工作贯彻实施情况,并对去年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决议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决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平昌县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决议的整改方案》,对22项整改目标,限定整改时限,逐一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监督考核单位。
视察中,郑南贵、李天寅主要看政府组成部门对2008年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加以整改落实。当看到县城饮用水源周边的华严社区李家沟蜈蚣村一带畜禽养殖区依然存在畜禽粪便直排、建筑废料堆积、河道采砂船舶油污污染水源等问题后。郑南贵指出,水是人类生存之本,是生命的源泉,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应增强水资源、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各职能部门应职尽责,着力解决好水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通河一带引用水源是县城近20万市民的饮用水取水通道,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垃圾、建筑废料堆码、畜禽养殖污水的直排现象、河道采砂、预制板加工厂、城市居民污水直排等行为对城市引用水源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