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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刘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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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经2008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岩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侯斌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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