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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刘谦祥、朱夷平二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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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大主席团:
经2008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
免去:
刘谦祥同志的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朱夷平同志的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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