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于2009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报告;
(四)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二、参加会议人员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列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邀请县政协一名领导列席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请相关单位准备好会议材料,于2009年11月1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
(二)请平昌电视台、平昌新闻中心届时派员采访报道。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