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于200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听取民生工程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列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府办、民生办、移民办、扶贫开发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水务局、建设局、就业局、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
三、其他事项
(一)请县人大相关委室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
(二)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于2009年10月2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请平昌电视台、平昌新闻中心届时派员采访报道。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