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郑南贵、蒲秀琼、张松民、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等常委会领导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主持。
 
     会议主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免去孙春辉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蒋利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魏阳平昌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李保国平昌县司法局局长职务、何修德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任命孙春辉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保国为平昌县教育局局长、何修德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张开鹏为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陈雪梅为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
 
     会上,郑南贵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友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县法院院长彭俊,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组织部、人事局负责人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