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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9-10-1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11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主持召开县第16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秀琼、张松明、李天寅、陈光荣及县人大常委会常委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谢友先,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常委机关各委室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平昌县2007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平昌县200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关于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的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述职测评的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认为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前9个月的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收入状况良好,做到均衡入库,进度与时间同步;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力度很大,效果显著;债务清理锁定及偿债机制逐步完善;投资项目评审与资金拨付监管加强;以金财网络威尔哦平台实施网络核算,进行了网络动态监管;财政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制度建设等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审议意见也指出,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时间不多,任务艰巨,压力与困难会更大,为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的实现,保证正常的财政支出,保证预算平衡且略有节余,要求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加大工作力度保证预算收支平衡。
 
    会议批准平昌县200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定2008年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0万调整为8480万元,调整48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60282万元,调整为110856万元,调整5057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由4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调整2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由4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调整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