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郑南贵、蒲秀琼、张松民、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等常委会领导及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十件实事”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免去杜冰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杨森儒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那淑伟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勇全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补选张根生、陈光荣为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受了蒲星辞去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终止张著国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
 
      会上,郑南贵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友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县法院院长彭俊,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组织部、人事局负责人席列席会议。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