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平昌县“2+2”产业发展规划》等4个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因事请假3人,出席会议24人,符合法定人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友先、张夕谦、阙作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县法院院长彭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汇柏,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统计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房管局、卫生局、计生委、畜牧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经商委、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及江口镇、元石乡、青云乡、岳家镇、土兴乡等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查通过了《平昌县“2+2”产业发展规划》,会议认为,白酒生产是平昌县具有传统优势和品牌知名度很高的特色支柱产业,多年来,一直成为我县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大力发展白酒产业,是平昌县现阶段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战略抉择。县人民政府把白酒生产作为平昌县经济发展的第一大工业支柱产业,符合平昌县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平昌县2009—2015年畜牧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队伍建设的措施具体,疫病防治和政策保险制度完善,符合加快我县畜牧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毛竹、杞木为主的竹木产业是国家扶持和推动的绿色生态产业,我县土壤、气候适宜毛竹、杞木生长,可供土地、劳力资源、技术力量、交通网络等具备条件,毛竹、杞木竹木综合开发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平昌县竹木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我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符合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其规划调查分析详细,指导思想明确,区域布局合理,机制措施具体,阶段目标可行。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审查通过了《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20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