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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9-10-1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9月2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秀琼、张松民、李玲玲、李天寅出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平昌县2008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平昌县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平昌县2009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部分主要指标调整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平昌县2009年1—8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任命何新春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杜志敬平昌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任命杜志敬为平昌县水务局局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友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蒲星、池春林,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县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组织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9月25日休会后,将于10月12日继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