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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09-10-1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3月13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情况汇报。郑南贵、蒲秀琼、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出席会议,城环资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主任郑南贵主持。
 
     会议认为,2007年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执行法检查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的决议》中,采取措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初步遏制了大规模违法违规的乱修乱建行为。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去年执法检查所涉及的重点部位乱修乱建、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整改不彻底。新华街、华严路、信义小区等地方违法违规乱修乱建的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的决议》,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执法检查的几个重点部位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市建设依法有序建设。二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体建筑行为,严格控制单体建筑,推进城市整体规模开发。严格控制建筑密度,保证绿地、消防通道和环保安全设施。三要切实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效果,要教育执法人员,秉公执法,严禁徇私舞弊,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四要切实做好城乡建设总规和详规的修编与制定,实现依法、有序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