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县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保护好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就全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8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为推动法律在全县范围内的全面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人大代表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8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县城街道居委会负责人等150余人在县政府三会议室听取了省环保法律专家覃栋材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制讲座。9月2日,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听取了环保、水利、发改委、财政、建设、国土、卫生、林业、农业、城管、自来水公司等部门或单位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9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分三路就县城主城区生产生活水污染集中治理和执法主体单位执法状况、乡场镇水污染集中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通巴两河沿岸水源保护及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检查。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中,加大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饮用水源采取了保护措施,对环境违法事件进行了查处,工业污染源治理初见成效,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是我县水环境污染的隐患较大,城镇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部分乡镇生活饮用水源指标超标。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自《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纳入普法教育活动,利用县委党校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对乡镇长、国土站长、建管站长和环保员等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结合“四五”、 “五五”普法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活动,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环保资料,创建“绿色学校”等;利用人代会、政协会等重要会议设立环保宣传平台。同时,注重从小学生抓起开展环保教育,举办了万人签名活动、环保征文大赛。我县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统计、环境宣传等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云台镇、江口镇光辉村、江口四小、风凉小学、龙岗小学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获市政府表彰。
(二)依法制定了防治工作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工作来抓,从思想上、组织上重视环保工作;制定并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平昌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对城乡饮用水源保护作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通巴河流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环保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一把手”的实绩考核;建立了环保联系会议制度;健全了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机制,对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调查和监测,定期发布了水环境质量公报;县政府不定期印发了《关于全县场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情况的通报》,督促各乡镇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切实做到饮用水源保护“五个禁止”;今年,我县被列入全省68个生态建设重点县,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县的决定》,《生态县建设规划》已通过评审。
(三)对饮用水源进行了有效保护。县人民政府把饮用水源的保护作为惠民行动的重要内容,配合全市编制了《四川省重点小流域(巴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划定了43个乡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选择县城、驷马、白衣等地,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四址界畔,制作警示标志牌,落实管护责任,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根据环保部门的日常监测,县城居民饮用水源(通河)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巴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全县有23个乡场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有15个乡场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四)工业污染源治理初见成效。县人民政府依靠项目助推,推进工业企业污染减排。近几年来,积极争取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490万元,基本实现了小角楼酒业、再生纸业、启昌食品、江口醇酒业、金凤茧丝绸公司达标排放。华丰油脂公司、伟业肉制品公司等一批工业企业已纳入限期治理。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走在了全市前列,2007年削减排入巴河化学需氧量436.95吨,氨氮12.28吨,巴河水质标准达到国家Ⅲ类标准。
(五)城镇污水直排着手规范。2007年,县人民政府加强了环保、建设、国土、发改委、农业、林业、水利、工商、安监等部门环保制度的配合协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前置许可的通知》,制定了建设及房地产交易规范程序,强化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生活污水直排得到初步控制;对漕田沟、县防疫站、张家沟等县城几条大沟的污染采取了开发改造的方式进行治理;对老交通局、铁厂沟、县委招待所等污染“老大难”问题进行了整治;县城整治化粪池70余口;督促云台场镇新建化粪池17口,在坦溪、荔枝、澌滩等场镇实行“粪池+湿地”的治理模式,逐步遏制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元山富源规模化养猪场等集中养殖点畜禽粪便污染通过建设沼气池进行了循环利用。
(六)一些违法案件得到了处理。近几年来,环保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包括接受举报)水污染案件327起,对违法案件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整改的立案查处。依法关闭了花桥等地21家生产工艺落后的砖瓦窑厂;对千秋小学厕所污染、板庙乡场镇排污管网不健全等限期进行了整改;对澌岸九龙水库、驷马(雷山)青年水库、磴子河、铜坑河等肥水养鱼案件进行了查处和整改;三叉路屠宰场已经搬迁;对驷马造纸厂进行了取缔。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的快速增加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污水排放量也随之逐年增加,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正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及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生活污水大量直排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严重危害。2007年,全县废水排放量近1200万吨,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近1000万吨。县城漕田沟、张家沟、旱桥沟等7条主要排污大沟污浊发臭,污水污染了通、巴两河。由于双滩电站的修建,风滩电站拦水坝加高,水质相对污染较重的巴河水在枯水季节倒灌通河,对县城居民饮用水源水质构成威胁。在检查中发现,一是上世纪后期和最近几年私人建房特别是违法建设,为节约建设成本,绝大多数未坚持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依法依规按标准修建化粪池,人畜粪便直接进沟入河。如江口镇政法街袁一巷213户住家户600多人生活污水通过一根管道直排巴河。目前,该巷44号一开发商正在违法建设20多套住房,其生活污水仍然采取直排方式,加重河流污染负荷。西城管委会信义后山,成片违法建设人畜粪便横流,污染环境。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华严李家沟,近几年来所修的100多栋民房,没有规划,没有管网设施,所建房屋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如华严居委会二组,原本只有老居民30户,去年来新迁47户在该段建房;二是李家沟地段、渭子溪地段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沙石、预制板企业工业废水、采砂船油污等影响饮用水源水质;三是华严社区本村居民或外来人员在蜈蚣村利用县城餐馆潲水喂猪,兴办多家养猪场,其畜禽粪便顺沟流入县城饮用水取水周围。其中一户养猪户居然把猪圈直接建在河沟之上,畜禽粪便直接入河。小桥街杀鸭场、棉麻公司内的生猪屠宰场、小桥街张维全和李兴东的两个肉牛屠宰场等日均上百吨的垃圾、污水直排河内;四是违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主管部门管理,在房地产开发中拒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拒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为无限扩大建房面积,对化粪池位置一点都不预留,造成房修好了,化粪池无法修了,生活污水只好直排。有的把化粪池修在狭窄的人行道上,化粪池容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如华严路姓薛的开发商,修建房屋5000多平方米50多套住房,没有留一点位置修建化粪池。原江阳丝厂对面街道处陈中海开发修建房屋18套,根本不修化粪池,一遇雨天,污水在街面横流;五是城郊结合部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如在检查中发现,坦溪场镇生活垃圾沿河倾倒,小桥街黄麻场的木材加工厂锯末及其化工胶堵塞河沟,一遇下雨污染河水。华严社区李家沟与蜈蚣村居民直接将垃圾倾倒在河沟。李家沟建筑废弃物堆码场,一遇下雨,污水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