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蒲云受县人民政 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08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委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今年1—8月,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促和谐、保稳定、抓落实、谋发展”的总体要求,经受住了雨雪灾害、特大地震灾害的检验,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第三产业增势较强,财经金融运行平稳,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1—8月全县GDP实现28.11亿元,占计划的62.4%,同比增长12.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5.7亿元,增长2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89亿元,占计划的56.7%,同比增长4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亿元,占计划的61.8%,同比增长19.3%;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04万元,占计划的70.1%,增长30.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35亿元,增长25.9%;劳务收入9.9亿元,占计划的63.5%,增长17.2%。财经委审查认为:以食品工业为支撑的工业经济运行良好;以畜牧产业带动的农村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以落实培训和输出为突破的劳务产业稳定发展;以交通建设为重点的投资带动有突破;以社会保障为主体的惠民行动效果明显。重点工程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较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积极有序,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1—8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产业结构调整乏力;重点工程推进需加强,全县实施的149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的仅14个,未完成实施进度的59个,未开工的12个;工业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仍低;市场农副产品价格调整乏力,增长过快;农村基础设施仍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实现。特别是消费拉动不足,投融资渠道狭窄,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源培植点。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关注,积极应对,不断化解,努力克服,以确保我县今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为了顺利完成2008年的计划任务,我们建议:
(一)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要定期召开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会,及时预测和应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解决办法,建立有效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
(二)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计划目标。要加快对项目实施的力度,努力实现已到位的国家、省补助项目26个补助资金1.06亿元的顺利实施。对今年未完成实施进度和未开工项目,要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分类指导督查,工程资金要按计划确保到位,不得截留滞留。
(三)积极抓好灾后重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要及时到位救灾资金,强化监管,确保重建任务完成。要切实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以提升产业为支撑的新农村建设。要狠抓生猪繁育和禽畜规模养殖,加强劳务技能培训,把畜牧业和劳务产业作为当年农民增收的重点。要重视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实现增产增收。
(四)高度重视企业发展,促进工业增产增效。要认真分析工业发展现状,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源增长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县产业群体,发展税源型企业。对重点骨干企业,要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努力增产增销增效。
(五)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把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要落实中央对“三农”扶持措施,资金要足额到位。对关系群众民生的农副产品价格和主要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大的问题,要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平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