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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调整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9-10-16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09年9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蒲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09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主要指标调整的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09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主要经济指标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