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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平昌县白酒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9-10-16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09年3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白酒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会议认为,白酒产业是平昌具有传统优势和品牌知名度较高的特色产业,是平昌现阶段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大工业支柱产业。《平昌县白酒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措施具体,符合平昌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县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白酒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信心。要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消除影响白酒产业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要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为白酒产业集聚构建发展大平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规划,确保到2015年白酒产量达60000千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