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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09-10-16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09年5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才德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平昌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上,努力克服平昌区位环境差、经济基础弱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取得了较好成绩。为适应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的迫切需要,特作如下审议意见:
一、制定和完善“人才强县”发展战略。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县白酒产业、畜牧产业、竹木产业等产业发展规划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修定和完善《平昌县“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切实解决专业技术队伍“领军人才少、业务骨干缺、行业分布偏、整体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二、创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机制。突破几十年一贯制的人才管理体制性障碍,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和留住急需的紧缺人才和后续乏力的后备人才。解决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聘分离的矛盾,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在专业技术性强、业务工作量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较多的业务主管部门,设置专业技术行政职务(总工程师、总农艺师、总畜牧师等),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整合专业技术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
 
     三、增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强财政科技预算经费的投入和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和急需上。凡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建设项目,都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明确专业技术队伍使用、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能职责,优化工作环境,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责任,确保专业技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确保科学技术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逐年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