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开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县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强化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平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上新的台阶。
一、强化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一)加强工作监督,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农业水利建设、整治“网吧”、教育危改资金使用、国有企业改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汇报和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汇报;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五五”普法规划;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2006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07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进行执法检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同时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律师出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庭审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情况报告。
(三)加强干部监督,建设一支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发挥作用的干部队伍。在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推进部门工作。
(四)强化监督力度,关注民生、民情。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必要时可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直至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的施行。
(五)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信访工作在人大常委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代表工作,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完善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联系的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履职状况,认真解决代表履职行权的环境和条件,指导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的活动;三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拟对县人大代表集中县上培训一次,着力提高代表素质;四是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在代表中开展尽职责、树形象、作贡献活动,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五是加强对代表意见的管理和督办工作,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评价体系,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六是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视察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围绕有关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一府两院”负责人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
三、加强联系指导,抓好基层工作
(一)抓培训工作。对乡镇人大主席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交流工作经验;继续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使他们掌握审议政府工作的法律程序,更好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抓联系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
(三)抓指导工作。依法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代会、主席团会议。
(四)抓信息工作。通过订阅人大报刊、发放资料等渠道,让乡镇人大了解情况,推动人大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树好人大形象
(一)注重学习,强炼内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完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选准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学习形式,注重学习实效,营造学习氛围,使人大机关成为学习型机关。
(二)整顿作风,提高素质。以“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为目标,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个体合格、群众合拍、整体合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型机关。
(三)强化外宣,扩大影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新闻媒体,着力对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法》和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的学习宣传,在党政网开辟“代表风采”专栏,继续办好《人大工作》、《调查研究》内部刊物,围绕民情、民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人人动手撰写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决定全县重大事项当好参谋,使人大机关成为研究型机关。
(四)建章立制,促进管理。健全机关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的范畴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议事制度、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规范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机关职工廉政建设制度,同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非规范性制度进行修正,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人大机关成为创新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