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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县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09-12-16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09年12月14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平昌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今年对我县新增财力补助情况及县本级预算执行中的增加因素,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会前,县人大财经委对2009年县一般预算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本次预算调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维持年初预算,不做调整。上级补助收入新增财力3715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新增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新增3870万元,教师绩效工资补助新增5877万元,教育化债补助新增4601万元;对应安排支出的减免学杂费补助新增884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新增1174万元,专项补助收入新增20683万元)。
 
     新增一般预算支出70968万元(其中:对应收入安排支出的有提高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884万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标准支出1174万元,专项支出20683万元,其他调增支出的有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9101万元,农业保险支出291万元,城镇、农村医保基金及社会保险支出1656万元,年度预算应列未列及新增零星政策性支出123万元,公务员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新增支出10535万元,提高村社干部报酬和村级运转经费980万元,扩大内需地方配套资金8960万元,当年增人增编增资及滚动晋级增资2350万元,新增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735万元,大学生村官、驻基层干部、离休干部护理提标150万元,非税收入按法定政策规定安排支出1200万元,财政总预算向银行借款利息600万元,庆祝六十周年国庆、维稳、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应急支出2362万元,县委、政府2008年部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支出275万元,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经费支出88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期间临时性特需支出620万元,防控H1N1甲流感经费支出120万元,两所一庭乡镇政权建设支出600万元,上缴市投资公司资本金及六路建设资金5000万元,上缴省国土厅新征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168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力缺口为33809万元。
 
     经审查,由于今年上级出台刚性政策较多,使年初预算发生较大变化,县政府提出的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这些增加因素,基本符合实际。本次一般预算支出调整新增方案,主要安排用于职工个人支出兑现、重点民生支出、稳定与发展支出、公用经费提高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符合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符合上级组织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后予以批准。
 
     为确保2009年年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执行好调整后的预算收支任务,力保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好财政收入,争取超额完成任务
 
     由于受收支结构等因素影响,要实现年初预算既定的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县政府应努力培植财源税源,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装饰装璜市场、个人收入等方面的税源征收;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非税收入征缴、政府性融资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争取超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二、严格控制支出,力求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县政府应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政策倾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积极调优支出结构。确保当年支出的兑现,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要继续推动和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及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打造阳光、高效、法治财政。抓紧拟定和做好2010年的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