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和本月初主任会议的具体要求,人大财经委在人大副主任蒲秀琼同志的带领和指导下,就我县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深入财政、教育、审计、县政府办等部门,重点对2007、2008年两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分析和印证。据此提出以下调查报告:
一、近两年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注重审计职能作用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县人民政府在推进政府工作过程中,始终把审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审计工作的计划和部署,经常性地分析和研究审计情况,2007年审计工作专题办公会9次,2008年审计工作专题办公会13次。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政府凡涉及经济工作的会议,审计部门必须列席;凡属政府经济行为,审计部门必须参与;凡属经济项目,必须经过审计。
1、依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严肃认真地审计了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征收部门依法征收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对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对县级各部门执行财政制度、财务制度和经济行为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对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对财政和县级各部门的其它资产、资金、政府有偿使用的各项贷款进行了审计监督。对上述各项的审计监督情况,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披露出财政方面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1.4亿元;无预算拨付5153万元等问题,以及教育、药监、发改委等部门在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县人民政府的警醒。这些有效的监督,为推动我县建立“阳光财政”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国计民生的保障作出了贡献。
2、加大了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审计监督力度。近两年,我县审计工作遵循温家宝总理“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加大了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先后对风滩电站、老街防洪堤、龙潭溪大桥、伯坚广场、友谊水库排险加固等38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查出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不经招投标和比选发包工程、超概或无计划建设、冒报工程量、资金使用违纪违规、投资绩效较差等问题。同时,还对我县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我县解决人民群众入学、行路、就医、安全饮水、社区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使用效益欠佳等问题,为重点项目工程和民生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3、扩大了审计监督覆盖面。2007—2008两年,完成审计项目135个,其中:审计行政事业单位55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1个、工程竣工审计69个。
在对5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中,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690万元,占审计金额的21.83%。其中:乱收费164万元;收入不入帐27万元;挤占财政收入5万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989万元;未缴财政专户835.6万元;截留预算收入1187.5万元;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10128万元;违规处置国有资产10.8万元;重复列支3.1万元;虚列支出1.4万元;违规发放津贴、奖金82万元;白条列支9.4万元;不合规凭据102.6万元;未按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7.5万元;超出现金使用范围12.7万元;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13.4万元;少缴欠缴税收16.6万元;未执行审计决定134.4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290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37.5万元;无计划或超计划投资22.3万元;虚假注册资本116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282.8万元。
在对11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359.3万元,占审计金额的5.89%。其中:乱收费107万元;未缴财政专户5.8万元;截留预算收入35.5万元;违规发放医疗补助0.6万元;虚列支出48.4万元;违规发放津贴、奖金56.8万元;不合规凭据59.7万元;自签自报2.6万元;盈亏不实51.2万元;投资不实360万元;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069.3万元;少缴欠缴税收0.3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3.6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57.9万元。
在对69个工程竣工审计中,查出违规金额6620.4万元,占支出的54.76%。其中:不合规凭据3.4万元;未依法招投标和未经比选发包工程金额2563.1万元,占支出的21.2%;少缴欠缴税收13.6万元;无计划和超计划投资3037.6万元,占支出的25.1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02.6万元,占支出的8.29%。工程结算审计减少支出496.4万元,占支出的4.11%。
县人民政府把审计工作重点放在重大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同时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项目放在重要位置,对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包庇,支持审计部门斗硬查处,大部份问题得到了纠正和处理,对带普遍性的问题,政府从体制和机制层面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
(二)注重审计成果运用,促进依法行政
审计的本质是监督,监督的目的是规范,县人民政府在注重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的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切实整改,为了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政府于去年6月组建了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今年8月组建了由监察局长负责的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两年中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等一批十多个规范性文件,追回财政资金450万元;对违规单位处罚款65.6万元,违纪违规行为得到遏制。分析资料显示:2008年的违纪违规问题比2007年有所下降,其中:乱收费、截留预算收入、虚列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自报自签、盈亏不实、投资不实、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少缴欠缴税收、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已下降为零;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重复列支、虚列支出、少缴欠缴税收、未执行审计决定等问题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中下降为零;不合规凭据、少缴欠缴税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工程审计中下降为零。其它问题分别得到不同程度的纠正和正在纠正中。根据对2009年审计工作的初步了解,对已查出的问题将得到更有力的整改。
通过审计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大部分行政部门每年都主动申请审计。
(三)注重行为规范,促进廉政建设
审计监督制度是国家基本制度之一,审计监督具备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和独立性特点,是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道坚固屏障。县人民政府在领导审计工作中重视和发挥审计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重发现大、要案线索”的工作方针,每年工作部署中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进行审计,突出了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的审计,突出了对改革、发展、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审计,运用审计的公信力化解了不少社会矛盾。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的职工对资产处置置疑而上访,工程结算中产生矛盾纠纷而上访等问题,通过审计部门的公正审计和公开解释,都成功地得到化解。对个别企业原法人代表有贪占行为的也公开得到纠正,群众的满意度较高。坚持了“项目工程竣工必审、领导干部有离必审”的原则。2007、2008两年已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59万元,发出整改建议238条;重点工程审计减少支出490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重要违纪案件3件,3人被免除领导职务。同时,经常性地配合、协助司法、纪检部门查办案件,近几年在交通、国土、建设等重点领域侦破的典型案件中,审计部门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推动了政府及其部门经济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县审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取得好的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审计监督力量薄弱,审计质量欠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经济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经济领域的复杂性与日俱增,不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府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审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建设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审计工作队伍,是新形势下十分迫切的客观要求。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我县审计部门成立于1983年,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2人,大专以上文化22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5人;50岁以上6人,40—50岁13人,30—40岁3人;党政领导及后勤管理人员9人,直接在一线从事审计工作的13人。